• 2023年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 2023-06-19 16: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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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文件精神,甘肃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甘肃省水文站)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招聘在河海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理工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等高校开展。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环境。

(六)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咨询、网络报名方式,意向应聘者请登录甘肃省水利厅网站首页的报名链接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bmpta.com/gssltsydwxz/index.aspx),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应聘者可向现场招聘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咨询或通过招聘电话咨询。

3.资格审核。具体招聘单位在甘肃省水利厅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初审结果反馈至应聘人员报名系统。

(二)面试考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核结果反馈截图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低于省水利厅划定的最低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体检在兰州市三甲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甘肃省水利厅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体检时须携带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甘肃省水利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备案录用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水利厅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对甘肃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四、注意事项

1.通过校园招聘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基层艰苦边远测站工作5年,期间不允许调离基层测站或报考党政机关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2.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或省水利厅官网,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3.此次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体检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对以甘肃省水利厅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甘肃省水利厅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5.甘肃省水利厅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6.本次招聘工作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7.本次招聘公告在甘肃省水利厅网站以及有关院校就业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0931-8416932

甘肃省水文站:0931-8726873

监督电话: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0931-8416656